我开了一家副食店,开店一年多,从没有与质量技术监督局打个交道,一天,他们来我店检查,查到一种小食品(零售价为5毛,我卖这种小食品总共利润是10元),只有QS标志,没有QS编码,说是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要罚我8000元.
我听说质量监督局只负责生产部门,流通领域归工商管,
再有,我在网上查询食安股也没这样的职责,我找朋友到说情,朋友说是他们每年要完成罚款任务,必须要罚款的
备注:后来,我打电话到厂家,厂家把他们的各种证件都传真过来了,这小食品是符合质量规定的!
如果他们真的要罚款,我准备和他们打官司,我能打赢这官司吗?请各位指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