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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四川 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在深圳做他们的总代理(证件和资料都有),随后有客户(清远)找到要我说他们公司紧急需要这样的货,所以我才跟四川打电话让他们将货送到广州,他们四川公司要求是现金交易,货到付款;那天我的那个客户没有带那么多的现金,我是因为不想放弃这笔生意(经商没有经验),就帮客人垫付了一半订金(两万多元)他们说明天一定带够钱来取货,可是我等到现在还没有等到他们有人过来!后来几天我给他们打电话,四川公司跟客户都关着机....现在我才想明白是他们合伙诈骗了我两万多块血汗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9-04-11 14:46: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