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是2007年委托房屋中介出租房屋 合同上所写的房屋出租期限 用笔涂改成 “动迁为止”字样一致两份都同样 但是涂改部分没有我们双方签字或者印章可表明。现在我想拿回房屋 因为房屋本身是单位家属房 单位有消息可能要动迁 但是没书面通知。中介以根本没收到动迁通知为理由拒绝归还我房屋 态度很强硬。 请问律师是不是这样合同经过涂改 就可以合同无效 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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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你们当初达成的协议,两份合同都改了,说明你们是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后修改的,所以,以这个理由终止合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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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持合同亲自与律师见面交流。仅这样说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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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合同经过涂改就无效或终止,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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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修改部分未经签字盖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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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