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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2007年3月生了一男孩,小孩现在由他奶奶带,至今没有领结婚证,2008年4月因他有做了一次人工流产,而后引起了盆腔炎,一直治疗到现在,治疗的费用有些是他给的,有些是我自己给的。医生说这种病很难治根,可能一辈子也治不好,很可能会引起不育不孕症。而如今又怀孕了,隔几天就要做手术了,(手术费他还是会出)万一以后又引起什么其它的病,而他不承认,再也不给我治疗费了,我该怎么办?所以这次我提出要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他说他现在没有钱,以后有钱再给。再说现在还没有分手,所以我想先和他签一份赔偿(以后治疗疾病的费用)的协议,虽然现在他拿不到几十万,可以叫他以后约定时间赔偿啊。我现在的问题是1: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2:不知道这协议书怎么写?

婚姻家庭
2009-05-15 17:05: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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