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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蒙古赤峰的一个司机,在09年3月30日9.20分的时候,在京承高速自动向西行驶时,在尹家沟隧道车辆失控与左侧隧道壁相撞后侧翻,当时不是我驾驶,经交通事故认定,我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我的脸部【右眼斜上方被撞了大约6公分长的伤口,左手大拇指脱臼。】胸部软组织受伤。医药费车主已经付了,请问,我的经济赔偿应该得到多少?

交通事故
2009-04-10 15: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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