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蒙古赤峰的一个司机,在09年3月30日9.20分的时候,在京承高速自动向西行驶时,在尹家沟隧道车辆失控与左侧隧道壁相撞后侧翻,当时不是我驾驶,经交通事故认定,我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我的脸部【右眼斜上方被撞了大约6公分长的伤口,左手大拇指脱臼。】胸部软组织受伤。医药费车主已经付了,请问,我的经济赔偿应该得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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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得到人身损害赔偿,由车主和肇事司机及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如投保坐位险)进行赔偿。包括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得不到较好的赔偿,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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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伤残鉴定,做完之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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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住院天数计算的相关项目有住院伙补\\护理费\\误工费(另加医院建议的休息天数)等,如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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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