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元月11日在万洲某乡镇医院行剖腹产手,小孩11点9分就出来了。过了好久医院告知家属要切子宫和准备输血的钱,说病人大出血有危险了。在14点的时候下了病危通知书,又过了一会科室主任问我门怎么办《我还以为是病人脱离危险了后来她才说是否转院》,我门答应后院方就打了120《万洲区三峡急救中心》不过由于其他原因要40分中后到;大概过了20到30分钟送血的来了。又过了10多分钟120的赶到了,医生就说病人情况太危险了《血压很低而且还在出血》我们不敢运送只能就地采取措施切除子宫,说是为了救命后来就切了。手术进行到18:30后病人情况基本稳定后才转入了万洲区三峡中心医院ICU.......《病人的血基本上是换完了的》5天后出了重症监护室进入了产科住院部.............2月5日在病人基本可以行走了就出院了。事后才知道这乡镇医院的主 *** 是中医专业,请问出现这种问题医院是全责吗?责任有多大呢?有后期延误吗?该怎样赔偿呢?我们该怎样去讨公道呢?

民事相关
2009-04-09 20:21: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