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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有一大爷在 妻子和女儿远嫁他乡后和爷爷生活。爷爷去逝后他独自一人在老院生活,经常收到其亲弟弟一家的照顾。最近,因年旧失修老院房子摇摇欲坠,他便拿出1500元要求弟弟盖一所新房子。表哥的父亲要求表哥出钱盖房子,房产归表哥所有。表哥也愿意承担盖房子的费用。但是到村委反映,村委某负责人表示房子最好不盖,原因有二:一是房主大爷属于村里的五保户,他一旦去世,房子应归村里,应避免房产纠纷;二是大爷有两个女儿,大爷唯一的亲侄子(表哥)无法继承。表哥很痛苦:难道仅于此,房子不盖了,老人不管了,房子塌了出现事故谁负责呢?还不是他的亲弟弟,还不是我。而村里又表示不会帮助大爷修房子。房子不修今年夏天难保不塌。几年来,村里仅仅过年发点油面和每月发点养劳金,就能界定大爷是五保户吗?大爷的妻子(事实虽然没有履行离婚手续但因她已改嫁他人早已无夫妻关系)和两个女儿(三十几年来既不和父亲联系,更不存在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事实,已认他人为父)还健在,他们还有没有继承大爷财产的权利?如果采用遗嘱或采用协议盖房子后财产公证的方式是否可取?财产公证如何收费?最后,请明确答复:此房子盖好,还是不盖好?

继承
2009-04-09 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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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