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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要说的事情经过: 2009年2月21日是我妻子的预产期,我妻子晚上12点多入沈阳市沈洲医院待产。入院时检查一切正常。当我妻子半夜3:40左右肚子疼时,我们去找医生,却发现护士站一个人都没有,我妹妹找到医生张洋和护士李坤兰时发现他们正在别的屋睡觉(当晚值班的产科副主任王延伟在家睡觉)。从我妻子入院到我妹妹找到他们,在这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们没有对我孩子进行胎心监护,导致胎儿严重缺氧。此时胎心已经是每分钟60次了, 但医生张洋和护士李坤兰不但没有对胎儿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反而给应该在医院值班却在家睡觉的产科副主任王延伟打电话,王延伟40多分钟以后才来到医院。过了一会儿,她通知我,孩子已经胎死腹中。 (没完)

民事相关
2009-04-10 08:22: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公安一般不会立案的,会告知你按民事程序走,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自己搜集证据,提起刑事自诉,但是个人搜集证据谈何容易啊。这事比较复杂,操作起来难度也比较大。现在你最好还是找个律师代理,由律师来具体进行策划。另外你应该立即向医院要求封存病历,以防止医院进一步修改病历。如果你现在封存了,也许病历上还有什么院方没想到的漏洞,总之要快。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
  • 你去公安机关报警吧,因该够成医疗事故罪了。
  • 报警了可是不受理
  • 这么大的事还不找律师帮你吗?请你尽快聘请你们当地的律师
  • 好律师难找啊 我们也去过不少律师事务所 先让我们说一下情况 等我们说完情况了 律师说 到点了 该交钱了 老百姓有多少钱啊 唉一言难尽啊
  • 建议报警处理。
  • 你现在应当做的,是找个律师,由律师帮你筹划解决问题方案,比你这样东问西问的效果要好。
  • 此问题较复杂,程序也复杂,建议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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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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