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客户2007年9月分两次借我34000块钱说只急用几天就还给我,我因对他的信任也没让他写借条就借给了他,心想反正就几天。可是直到2008年8月左右才免强还我2000。在我的要求下他在2008年10月19日给我写了一个欠条。可还有32000至今还没还。现在我知道他拿这钱借给别人还有利息。包括借别人的和我的一起光利息就挣几十万。而我一直因这事没心做事连租房都成问题了。。。。。。这是我的全部钱财啊。我如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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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然后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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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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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严重,关键是你朋友可能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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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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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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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可冻结他的财产或者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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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