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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要在我村征收20亩耕田.是以新修办公楼为由(其中有邮政、医院、计生办、各村办事处等等),每亩2.6万。但是土地根本用不完。他们又以每36平方米3万的价格卖出。我想知道他们这是什么性质。政府部门是否可以,以开发商的名义将这土地合法卖出????谢谢!!!!望你尽快回答。我将万分感谢

行政纠纷
2009-05-09 15:08: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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