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关于房产纠纷的事情要咨询您。
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爸爸在俩个月前去世了,爷爷答应把房子留给我。我现在和爷爷还有妈妈在一起住,爷爷有4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是最小。在房子归属上爷爷和姑姑还有两个叔叔答应给我了。可是有个叔叔说什么都不答应给我,说因为我是女孩他家的是男孩,就得给孙子留着,爷爷要立遗嘱他也不同意。我的问题就是爷爷还能不能立遗嘱,还有没有权利把房子留给我?还有就是爷爷要是把房子的名字过户到我的名字下他们还有没有权利来争。谢谢您了!还有就是要办理公证都需要带什么证件,需要我爷爷和我都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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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果是你爷爷一个人的名字,你爷爷就有这房子的使用和支配权!无须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包括你奶奶)!你爷爷只要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你的.房子就属于你,其他人无权干涉! 立遗嘱是你爷爷将房子给你的另一种方式,也可行!遗嘱属于你爷爷对自己财产(特指房子)分配的想法。遗嘱一经定立,你那个叔叔无权表示意义或另有想法!说明白点,上述两种方法,不管用哪种,你那个叔叔都没有权利干涉。他要说你爷爷偏心也好,说房子应该留给孙子也罢!都没用,他就是瞎胡闹,你们都别理他,让他一边待着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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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还健在吗?如果在的话,这个房子应当是你爷爷与奶奶的共同财产。如果你爷爷想把房子给你,应当得到你奶奶的同意。你爷爷只能处理属于他自己的那份财产。
立遗嘱完全可以,不需要别人在场。如果你爷爷对立遗嘱有困难的话,建议委托律师代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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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属于你爷爷个人所有,他有权处置,可以立遗嘱也可以赠与给你。沈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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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