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女于2009年3月30日下午放学后从学校的楼上摔下后受伤,当时外甥女全身发紫,处于昏迷状态,学校在当时并没有打120求救,而是请正在为幼儿园打预防针的防保医生看了一下之后,就把小孩送回家,后由家人把小孩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外甥女手和身上到处是伤,受伤最严重的是小孩的右肾,需住院治疗观察,要是右肾不好转还有换肾的可能。在医院已经用去医药费6000多元,伤病基本得到稳定。我外甥女刚读一年级,才几岁的小女孩,也不知道对以后的工作生活有没有影响?学校至今不但不做出处理事故的行动,并称不是学校的责任,是放学后发生的事学校不会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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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老乡,我是邵阳的,我原来当过老师,学校的责任无法推卸,必须承担你孩子的费用,你需帮助,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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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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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