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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6日下半夜3点在左右,把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给撞了,大概50多岁,有围观者打120电话,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机有驾照,当时没喝酒没撞红灯,是在马路当间撞的。 听父亲说经于对方协商同意私了,对方要27万赔偿。 我父亲现在市局关押

交通事故
2009-04-09 05:11: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因此得看交警队的事故认定是如何认定的。
    如果负事故同等责任就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只存在民事赔偿问题。当然了,民事赔偿合理,在刑事量刑上会酌情考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建议在案情不明了之前,不要赔偿。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视事故责任划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你父亲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就转化为刑事案件了。即便要赔偿,也要等到到法院阶段再商谈,不建议私了。如果不放心你父亲在看守所的情况,可以请律师先行会见。
  • 还是先交通大队确定你父亲就这次事故,负什么责任。若不负责任或负次要责任,则这事可私了,但那也有风险。若确定为刑事责任,则私了不了。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