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计生委 一些人在2008年6月中旬,在没有出示相关执法证件的前提下,就把我带到了萧县新世纪宾馆,在那里一呆就是五天五夜。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我的家人拿了8000元钱,才算结束此事。
在当今全人类都在提倡文明、公正执法的同时,竟还有这样的执法人员。我是一名农村妇女,不识字,不懂法,难道我的权利就这样没有保障?难道这种行为就没有人管了。法大,权大?
一,他们强加给我的罪名不成立。证据不足。我要求退回不该对我进行的罚款的罚金。
二,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