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想求助一个问题。一个月前我和我女朋友分手,因为各方面不合的原因,当初在一起的时候都是是自愿的。她和他的前男友分手时要了他一栋房子当作赔偿,有借条,双方都签了字。这次她如法炮制,说分手可以,同样要给赔偿费,并且在分手前一天晚上,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拿走的我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第二天她说要1万元损失费(当时我还录了音),为了防止她闹到单位,影响不好,我忍气同意,并写了借条,大致内容:我同意给她1万分手费,并先付给她了5000元(借条里注明了),余下的分四次给她,最后一次还完后时她把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还给我,借条用复写纸写的,一式两份,一人一份,我拿的副本,都签了字。对此我很受伤,所以想请教三个问题:1、她这样做符合法律依据吗,感觉像是敲诈一样。2、那张借条有法律效应吗。3、我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她拿走,有违背法律吗,虽然过后她主动承认是她拿的,但这个不好取证。感谢!

其它综合
2009-04-07 20:58: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