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问题是:我与小谢于去年11月份签订店面经营合同,约定我将店面交给小谢经营到今年12月,由小谢负责店面店租和其他一切开支,并约定,如果小谢中途违约,将承担6000元违约金和未履行完合同的一切费用。今年3月,小谢违约。我想起诉,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我咨询了一个血法律的额朋友,他的回答是: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我们的办案实践,违约之诉,重点在于违约事实、直接损失和利润损失。举证责任的分配基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我现在最大的困惑就是,我现在想证明对方也就是小谢违约,对我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而且对方也是一个比较赖皮的人。请问我能从哪些方面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我的损失,也就是对方未履行合同等方面将来的损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希望详细回答。

民事相关
2009-05-29 22:05: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