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别人经营卫星天线挺赚钱,我也准备经营,就从哈尔滨进了20台零部件,正准备从沈阳进天线主机的时候,被人举报工商局没收了零部件。由于我是经验小五金的,天线不在我的经营范围,工商局说我超范围经营,要处以2万元罚款,合理吗?我并没有开始经营啊!怎么算得上超范围经营!! 我20台零部件的总价值刚刚1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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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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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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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你的物品应该给你出具罚没或是暂扣的证明手续,依据该证明手续你可以知道工商部门是依据何种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的,让后你在咨询律师看整个的行政行为作出是否合法之后在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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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