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区一家旅馆打工负责打扫卫生,工作约五个月了,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4月3日下午两点多一旅客来到该旅馆要住宿,我叫老板和老板娘,他们没人应,我向他们招手示意有人住房,他们看到我招手也没有过来,我就先把客人带到房间,可一到房间那旅客就对我非礼,把我推倒在床上要强奸我,我奋力反抗,被他打一个耳光,身上多处青紫,软组织受伤,鼻青眼肿.后来老板他们听到呼救声才来,我才得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接着报了110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做完笔录我就回家,放假三天,也不知派出所如何处置那家伙,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能向老板提出赔偿吗.请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