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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6月从一家高校学校毕业,在2007年7月应聘到宁夏石嘴山市一家公司的销售分公司当业务员,试用期三个月后也就是07年10月与该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9月,该公司以我不适合做业务员为由提出要为我更换工作岗位,但我等到08年10月底该公司都没有给我安排合适的岗位.在08年10月初我便离开石嘴山去银川找工作,在此之后一直没有该公司的消息,11月初我更换了手机号码,从此之后就没在与该公司联系过,但原来我在该公司的同事知道我的电话.从08年10月初至今该公司一直在为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但由于我有在任何岗位任职,就没有给我发放工资,也没有发放最低的生活保障费用.在09年3月我终于在银川市找到了新的工作,到该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当我提出要转出我的社会保险并办理离职手续时,该公司则要求我先交纳从08年10月至今几个月其为我所交纳的各种保险,以此为由不给我办理相关手续,我现在也没工作,家庭条件也很差,根本无法承担此项费用.我曾多次去该公司商谈但没有结果,到现在由于一直不能办理离职手续,使我也不能去新联系的单位上班.我该如何处理才能保障我的利益.

合同纠纷
2009-05-14 15:54: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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