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租给了小金,3月20日到期,到期后,在电话里他说还要再租3个月,我当时说我以把房子租别人了, 他跟我说了很多好话,我就口头答应再租给他三个月, 并要求他立即把钱汇过来(因我家在外地)他说月末给汇来, 但月末3月29日我到沈阳去取,他说没有钱, 明天给我邮来,可接连几天我给他打电话要钱 ,他以各种理由搪塞,再后来 ,他连电话都不接了,我准备还去沈阳,第一 如果他给我钱,我可以继续租给他,如果他没钱,我要求他立即搬出,他不搬我可以把他东西扔到外面去。请问, 需要那些人在场?第二,他欠我的20天房租我可以拿他东西抵押吗?第三,他的行为是什么行为(性质)?是否触犯法律?请您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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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哪些人在场也不能往外面扔东西;第二,你不能私自扣押物品,第三,你们之间是民事纠纷;第四\\建议你协商解决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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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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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