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定了,可是我们开业还没有20天,甲方就转让了店面,现在的业主不想让我们再开,但合同上只说了一条是:中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终止合同,当时也 没怎么看,而合同上的条款都是单方约束乙方的,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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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想要这个店面的话,我建议你起诉撤销店主与买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你做为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他在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你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出让房屋,你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个合同,主张优先权。如果按合同他也只能承担返还剩余租金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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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你们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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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比较麻烦,建议还是找律师详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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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继续租赁使用该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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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具体的条款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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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能证明对方欺诈,或乙方重大误解,或对乙方显失公平的话,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再另一种就是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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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