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银行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因对方违约不付房款,因此我决定不再进行买卖。可是李某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到我的贷款银行办理了提前还贷手续。我很气愤,因为我本人没要求提前还贷,而且也未提供李某任何证件。我不明白提前还贷审查如此严格的银行,在李某没有任何证件和材料的情况下怎么就办理成功了呢?而且时过一个月了也没人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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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已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到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如真是李某去办的提前还贷手续.则你可以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如李某不付房款,可以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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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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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