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有A朋友的5万元 钱是我帮另一个C朋友借的 他们互相不认识 A朋友手上有我写给他的欠条 欠条没过期。现在我用自己的名字按揭买了房子(是首次买房) 银行按揭开户名是用我的 每月我要存钱到卡上 由银行扣房款。我请问律师,如果A朋友要起诉我的话 他官司打赢了,我没有钱还给他,因为C朋友没有还我钱 那么,我的房子 会被法院拿去拍卖吗?我的每月按揭银行的那个账上资金 会被冻结吗?
我想问他能不能动 我的房子和按揭的钱?是不是有条法律是说只有1套房子是不能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