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五月跟人结婚,因为两人性格很冲,直到今天感情完全破裂,达到相见眼红的地步。但是去年我们在南宁有贷款买过房,买房之前我老公已经被列为银行黑户,所以贷款是以我跟我父亲名誉买的,而实际付款人是他,现在离婚,房子还没交,请问要怎么协议离婚才可以解决这个房产问题?我们两方都不想要房子,我没工作,无法支付房贷,这样的房子能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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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财产.可以通过拍卖,所得款支付房贷后,剩余部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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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所得款项归还贷款之后,剩余部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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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均无过错,财产平均分割。如果双方均不愿意获得房产,可以通过拍卖,所得款支付房贷后,剩余部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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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房子仅仅想到你们单方拍卖是不够的 房子的抵押权人是贷款人--银行.因此你们必须与银行协商 协同处理房屋之后 先银行结算 再按共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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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