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由于我家不知到有两块田是分给我家的,后来被我爷爷知道了,就从那人手中拿回来,开耕,可那家人有心骗我家,说是那田是他家的,就把我家刚重下去的水稻毁掉,就去向村里头诉,由于他们家有钱,又有权力,村委就不管是非黑白就把田判给他家,我方肯定不服的了,于是又上诉到镇农委那里,他们通过调查,和我家切实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切实是我家的,于是就把田判给我家,可是他们又不服,又继续上诉到县农委那里,上面都提到他们家有钱又有权,在县里又有人手,县农委迫于他方的压力,而我方又有证据证明是我家的,最后县农委把田判为公田,我还听我叔叔说,当时法院还开庭审理这件事,但是就是没有下公文,那时我家已经为了这件事,搞的倾家荡产了,就在也没有过问这件事,那田判为公田大家都没有耕,就荒废了。现在这个后辈向翻案,但是听人家说,县里的公文就是圣旨,没的翻案的了,我现在好苦恼啊,麻烦律师帮我解决这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