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今年50岁,30多年前,我被大姐夫强奸,我在家里最小,大姐夫可以做我父亲的年龄了,由于我母亲去世早,自己受害年龄又小,不能也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我现在可以重新起诉他,要求经济及其精神赔偿,关键是要出口多年的气,实在太委屈了。
以前还顾念大姐的情面,但是自己的大姐就拿我不当妹妹,甚至还冤屈我,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可顾念的了,我要尽全力取得公道,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还是邪不压正的。
现在我的二姐、四姐可以出庭作证。
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做呢,我已经不能再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