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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名男生,今年18岁,我是一名同性恋,一次,我和我交往的例一名同性恋朋友在我家睡觉,当时还有例外一个男生,他不是同性恋,和我们一起到我家睡觉,我们3人睡的一张床,那男生睡的最边边,我也睡的最边边,我交往的朋友睡中间,后来我不知不觉的摸了和我们一起的那男生,摸的他下面,第二天,他就叫我给性骚扰费5000,我没给,我因为怕就走了几天,他们没找到我人,后来他要挟我朋友,我就没办法,出来见他们,我们当时谈好给他1000,否则他就告上法庭,让我们陪更多,今天是4月2号,我跟他说4月16给他钱。我想请问一下,他这种行为算不算敲诈。

人格尊严
2009-04-04 16:55: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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