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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四川乐山的一位司机,去年5月12号开着大卡车拉煤,因为当天下午发生地震,晚上不敢在家住所以决定晚上出车,在途中被交警拦下交罚款,当时我们是把车按照交警的意思停在路外边的,当我爸爸去交罚款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两个人(夫妇)突然以很快的速度开过来撞在了爸爸的车尾上,我们赶紧打120送他们去了医院,车和驾驶证也被交警扣来。他们住院期间我交了10000元,这是从保险公司拿出来的交强险,我自己上下取车,请吃饭,交停车费也花掉了3000多。现在男的已康复,女的脚还没有完全好,,事故判决书下来了,他们负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今年我3月5号接到了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他们要我4月10号上午去法院开庭审理.案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他们把我和我的保险公司告上去了,要我们赔偿人身损害费145025.49元,精神抚慰金:一万元.现在对方被乐山市科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7级+5%及伤残.眼看时间就快到了,我去找过交警但是那个交警已经调走了,保险公司那边也请了律师.我非常焦急,希望你能再帮帮我,给我一些建议.谢谢了! 我也不太懂这里面的赔付原则,希望帮帮我!

交通事故
2009-04-11 15: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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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