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外遇被迫同意和我离婚,为了不毁坏他的名声,我没去追究其责任,但要他和我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里签署了房产归我所有,车归他所有并于离婚后3个月内给他。然后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我进行了公证并另公正了一份过户房产的委托权公正。婚后我们为了孩子在短信里发生争议,想想他结婚期间的外遇,我就先把协议中约定的他的保费退了并取走了钱,我在短信里就说不给他车了,随后他把的孩子扣了,不给我探视长达4个月,接着他又去撤了委托权的公正,但是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我所有的公证书撤不了,请问这份公证书还有效吗?现在他向法院起诉,说我有欺诈行为骗他去公证,说我违约不给他车或保险,要求公证书不成立,重新分割房产!但是他也违约扣了孩子不给我探视!他也违约,他是否可以重新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