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当时在地里干活,被父亲的弟媳突然呕打,当时无任何争吵(以前有),当时被用钢制铁锹伤到头部,手部,腿部,胸部,手指骨折。已用近7000医疗费,当时派出所并未作拘留或逮捕等,现在处理结案,确对方不愿出面。造成一托再托。以前03年也被无故打了,用5000多,当时因处理结果赔偿金额过少,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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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要求作伤势程度鉴定,如构成轻上及以上,应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损失比如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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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究她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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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安机关鉴定伤势,如果属于轻伤,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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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申请伤势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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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