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发生车祸,我骑一辆摩托车,对方双手推两辆自行车,斜穿马路,事发傍晚,光线不好,与其相擦,交警未能对事故作具体责任鉴定,后经派出所和村委调解,有死者女儿代表死者家属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现在又来起诉我,理由是:1,我骑的摩托车行驶证户名是我老婆的,起诉我老婆。2,以前的赔偿协议因不是死者妻子所签字,所以无效。(在签字时,我已要求对方,叫死者妻子出场签字,其女儿电话联系后,称其母亲不会写字,由她代签,派出所可作证,)现法院还在审理中,调解过一次,对方开价30万(以前我已付15万,死者单位已付40万)法官私下表示叫我出2万了结此案,我心不服,请律师帮我下决心——是接受调解,还是继续抗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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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必须和死者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订才有效,死者妻子没有签字,也没有授权她女儿代为签字(是否授权派出所一般无法证明)。所以对方还可以起诉你和你老婆,但是你老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法院确认。建议你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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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可以诉至法院,但查明其女儿构成表见代理后,改代理行为有效,况且已赔付如此之多,如死者是农村户口的话,赔付已足够!建议依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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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或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存在,一般应确认其协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可坚持诉讼,不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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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