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财务人员,曾在一家公司任出纳,已经于2008年4月底离职了,当时已经交接完毕,公司并未提出任何意见。可是现在原公司查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以前的帐有很多不清楚,钱数进出有多不一样,说我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了公司的财产,我很奇怪啊,当时是每个月都有现金报表交给会计的呀,然后上交公司的,他们审核了没说有地方不对啊,现在他们说在继续查,还说要我为我做的事情付法律责任,怎么会这样啊,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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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在你的任期内不出差错就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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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问题,不需要承担责任,也不怕他们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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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