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我怀了男朋友的孩子,他妈妈说一定是个女孩子,要打掉,可是我都为他打过一次了,我怕会造成不孕不育或是习惯性流产,然后他又不要我了,那我该怎么办?所以我想跟他签份协议,如若他以后不跟我结婚或是我因这次流产造成不育的话,就让他赔偿我50万,我不知道这份协议怎样签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想请律师帮帮忙
如果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那我该怎么办?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至少有点保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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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订立这样的协议是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堕胎而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是“损伤”或“伤害”,也不存在赔偿的说法。 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責任。 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合法生育条件,依法终止妊娠,是女方的义务。 因为这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婚前堕胎,其相关费用支出不是另一方强加给你,另一方没有法定义务支付。 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已知道也应当知道,同居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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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情况对你很不利,你只能要求给你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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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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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不能协议约定的,如果签订也无效,建议你现在要求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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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他未满18岁的话,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人,这样的协议,超越了你们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应该认定为无效。以不跟你结婚为给付条件,违反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也应认定为无效。你可以由你父母出面,跟对方父母商量解决适宜,如果是父母出面达成的赔偿协议,则合法有效,也比较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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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