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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2的时候在郑州认识一个男孩,俩人在一起了。后来在他老家西平举行的婚礼,他爸妈事后也给我们办了结婚证,可是没有用我的证件,他们说找的有熟人,请人家吃饭了。2003年2月3日在他家生了一个女孩,2004年初他去青岛,随后不到半个月我也去了,走之前问我姐借了3000元钱,在青岛待到5月份,把钱也花完了,工作也不顺利,我又怀孕了,两人商量后,让我姐给我寄钱我回去郑州打胎,他在青岛继续打工,我就回去了,又借钱给他打了过去让做生活费。谁知后来听说他也回郑州了,很是生气,觉得两人都不挣钱,就让我家人封锁我的消息,不告诉他。春节过年的时候我要回他家西平过年,他借故吵架不让我回去,事后才知道他带了别的女人回家过的年,而且已经有了他的孩子。过完年他在西平法院申请跟我离婚,我同意。孩子先在他家,我可以在两年之内随时带走,结果我带孩子时,他家人不让,我去看孩子也只能在他家里看,而且不能带外玩,他离完婚就跟那个女人结婚,两人又生一个男孩,一直在外打工,前天我去看孩子,他妈说我的结婚证和离婚证竟然都是假的,我实在受不了,我现在还可以讨个说法吗?那个女人的怀孕检查本在我这里,还有我们的离婚协书也在我这

民事相关
2009-04-02 1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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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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