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有限公司下属的汽轮发电机分厂工作,我的工种是机修钳工(修机床的)。目前对单位对我的一些调整及待遇有很大的不满,现把情况陈述如下,希望那些热心人能给予支持和帮助。
情况一:因为汽发分厂规定的2008年机电修考察方案第七条中没有给机修工正常的维修时间,只要是机修工开始进行维修机床的工作,由此导致从2008年6月到11月6个月奖金被扣减。
情况二;汽发分厂是单方面改变了我的工种,9从机修钳工调到设备组干杂活),我没同意,由此导致2008年12月工资的奖金被扣。这种未经本人同意就调工种的行为是不合规定的。
求给予支持和帮助,有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能否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