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小的交通事故,我是小车驾驶员,另外是摩托车。摩托车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上有一人受伤住院。康复后出院,经交警部门处理,摩托车驾驶员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可交警处理,我付伤者的一切费用,我觉得不合理,那摩托车驾驶员付了什么责任,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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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只能主持调解,无权进行强制调解及强制要求任何一方支付费用。你感觉对方的要求不合理的话,可以建议对方起诉,然后你们通过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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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超出部分才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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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只是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你可不给,让被害人起诉,要求法院解决,你只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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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