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卖家签订了居间协议,并支付了2万定金。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家以居间协议上约定的首付款是20%,买卖合同的是30%,而认定居间协议无效。(因中介在签买卖合同时,说我贷款少,首付一定要达到30%)卖家这样说是否有法律依据。他单方毁约,我是否有权要求他继续履约或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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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房中介也做过,如果居间合同是你和房产经纪公司签的,而买卖合同是你和卖家签的,两者相抵触因以买卖合同为准,如果居间合同中包含了买卖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并有卖家签字,其实也是一份买卖合同,但之后的买卖合同里写了首付30%,视为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故以30%为准。
如果你提供的首付少于30%,对方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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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就成立,交易是否成功,不影响你居间佣金。
2.你表述不清,谁是买家?谁是卖家?谁又是居间人?
3.追讨居间佣金有胜诉可能,可以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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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的说法是错误的,居间协议是有效的。卖家单方违约,你有权要求他继续履约或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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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说的是不正确的。你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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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都有效,双方履行以买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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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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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协议都有效,买卖合同对居间合同进行了变更,但不影响效力,所以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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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