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甲(男),乙(甲妻子),丙(甲情人),丁(甲乙养女刚出生就收养的)
事件:丙持 *** 在甲乙共同经营的店子里刺伤乙和丁,甲不在场。
乙从右侧肩胛骨下中 *** 直达肺部并刺伤肺部。
丁身中三 *** ,右肩一 *** ,腹部一 *** ,下巴至喉结之间一 *** 。
1.地点在甲乙共同经营的店子里。
2.凶器是丙自带。
3.乙丁无任何武器。
4.丙无伤。
5.刺伤过程短(1分钟内)无口角。
附注:乙从未去丙家或者工作单位去寻仇,也未曾堵截过丙。一年半前乙丙两人路上偶遇有过厮打并未有人至伤。
请问:可不可以判定丙是蓄意伤害或者谋杀?
希望能得到详细回答。
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