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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具体发生的是时间是2000年的6月12日下午,因为发生选项最早的时间是2004年所以我在这里具体说一下,因为老家在农村有养猪,所以就得去找专门卖猪吃的酒糟来给猪吃我的亲叔叔就是做这个生意的,他也就是我爸爸的亲弟弟,而那种酒糟刚烧出来的温度是100度的温度很烫,装酒糟的是自己挖的一个很大的长方形的坑,上面用2跟长石板搭着以方便让人踩着用一根舀酒糟的来把酒糟装上来, 我妈妈在那天下午去舀酒糟的时候穿着拖鞋站在那两个石板上舀酒糟因打滑不小心掉下去了,造成身体90%的重度烧伤,经过6天的抢救治疗但还是不幸去世了, 因为我爸爸当时念及跟我叔叔是亲兄弟没有找他理赔,但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想要告他们,我想了解下像这样的情况能告他们吗,都需要些什么资料呢。请你帮帮我好吗,谢谢了 期盼您的回复

民事相关
2009-04-01 18:17: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