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2月25日下午5点30分左右,被老婆吵着去了**公司的营业厅,出示身份证,签名打印手机通话详单,
因为我知道**公司是不对客户提供第二次打印的,我就去了,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及签了名,没有想到工作人员竟然在柜台里用人工打印机开始为我打印了详细通话单,我很意外,马上口头要求工作人员停止打印,当时我的态度很生硬,把操作的工作人员都吓哭了,结果工作人员带了我和我老婆到了该营业厅的大堂经理办公室,该经理不当没有重视我的意见,还要求我们夫妻两人家庭矛盾回家解决,不要在他们公司的大堂里吵,当时我保持了沉默,没有想到的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将我的2004年9月-----2005年2月的详细通话单全部打印出来,并交给我的老婆了,
就这事情我先后通过**公司的客服投诉到现在,但是该营业厅及**公司一直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想向各位律师问一下,我的问题,**公司有没有错,错在哪里?
我没有什么文化,希望有正义的人能帮我一下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