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关于两个儿子对老人的抚养义务的问题:
两个老人年已没有做饭的能力,所以准备两个儿子抚养,在老大那里吃住一个星期后,要求在老二那里吃住一周,可是老二他不让住进他的房子,只能在老大家送饭,请问有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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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并且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如赡养义务人不尽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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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老人年老的时候履行赡养的义务,包括吃穿住行等,不履行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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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当应赡养义务。建议协商解决,否则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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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