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翻盖危房,使我家和邻居就10平米厨房物权产生纠纷。
1、土地为房管局所有,因人口增多,所以我们在40年前私自盖了10平米房屋,房管所没有反对建筑,一直至今。
2、89年,单位分房,将此10平米借给邻居用,至今20年。邻居认为是他的。
3、现房管局翻盖危房,对此10平米有争议,我们家一直认为这是我家财产,因为只是借给她使用。对此房屋出借没有借条,他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的。
综上所述,我们能不能要回此房,用物权法维护我们应该怎么向房管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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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描述可以确认的是该房不属于邻居的。需房管局确定房屋归属。否则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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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也不能通过房管所调解解决的话,可以依法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在诉讼中你须提交相应证据证明该房屋系你建造并借给对方使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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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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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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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对方也要拿出房子属于他的证据。
都没证据,谁使用谁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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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