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2008年8月宣布全厂工人工资按正常的80%支付,工人无奈接受.
2.2009年3月31日,工厂宣布全厂工人工资按上次减薪后的50%支付,全厂工人都不接受.
询问:这是变相逼工人辞职的做法吗?这样的减薪合法吗?工人应如何维权?
附:厂里全部员工都没签劳动合同的,其中大部分员工都工作了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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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薪是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工厂不能随意减薪,该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合法薪酬制度的规定。
工厂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减薪,幅度较大,并且厂里全部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的做法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建议推选职工代表和厂方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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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薪是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工厂不能随意减薪,该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合法薪酬制度的规定。工厂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减薪,幅度较大,并且厂里全部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的做法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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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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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