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3月1日我拿着我的驾驶证帮朋友小韦在车行租了一辆雪福兰.2009年3月6日我朋友小韦无证驾驶了这辆雪福兰在江滨公园附近因违章调头时被另一辆直行的车辆撞上来.结果造成了两辆车子都变型,事后交警处理的结果是我朋友小韦负全责.可是当时是没有直接处理到.而且我朋友小韦还与另一辆车的车主填写了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到要我朋友除了负责修好对方的车子外还要给对方一天天百元的补偿算是误车费这样子.可是现在我朋友找不出那么多钱来补偿.而且他是什么都不懂就直接和对方车主写的协议.一个月过去了.这件事还是没有解决到.对此交警只说让我们和对方说好就好,又不给我们把车行的车子拿出来先维修还给车行.造成车行这边的车子也是一天一百的租车费加起来一个月也有三千元了.再加上两辆车的候车费一起也有一万多这样子.那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交警和对方车主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呢?还有我帮朋友.现在车行都是找我和担保人要钱要车子.但我朋友小韦那边没有得回车子根本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件事.如果我们现在借得钱来先付给对方车主,到是可否申请重载?

交通事故
2009-04-01 14:3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