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河南濮阳的,我在建设银行工作。近2年由于工作需要我被派到证券公司工作。各行都有人员派遣到证券公司,想成了相互竞争的服务大众的良好局面。因证券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无法继续租用,随与工商银行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下了工商银行闲置的办公楼,在合同里面签署了禁止所有银行进驻证券公司合约(并非证券公司本意),这样制约我行及其它行无法进入证券公司办理银证业务,为大众服务,也就是说此合同无形中把建行、农行、中行、等银行排除在外,把以前银行之间互竞争局面变成了工行的垄断。不但我行造成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我行业务的发展。请问他们签署排他性的合同合法吗?违反了什么法?第几条。我行能起诉吗?急待,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4-01 07:3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