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安县,铁门村。2009年3月17日,村里修渠,村民夫妇二人到地里询问情况,说渠修好后地里垃圾如何处理。副村长说垃圾不管。村民说不管不能修。副村长说这跟队长说好啦:谁不让修打谁。村民说问题不处理不让修。副村长说你找打,说着将老汉打倒在地。老妇上前护老汉也被打到。老汉夫妇都六十多岁,经法医鉴定轻微伤。派出所说你们自己解决。但村里迟迟不肯解决。 副村长三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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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的情况差不多,百姓与村官司之间的矛盾,派出所是不会向着老百姓说话的,因为他们与村官司们工作上的关系还是私人的关系远比百姓的好,所以找派出所是没用的,直接找县上公安局,或许有点希望,再不行就得找一个专业律师来帮忙了。说实话老百姓真的很穷呀,我们拿的是自己的血汗钱,村官拿的是公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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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事实可以认定,公安机关应当对该副村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民事赔偿达不成协议可就赔偿部分向法院起诉。——洛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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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