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麻心脏换瓣手术,做气管插管时造成勺状软骨脱位,声门关闭不全,饮水呛咳,声音嘶哑,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生说是副损伤,之后医生积极想办法给治疗,距今有17天了,有所好转,但仍然饮水呛咳,声音嘶哑,电喉镜片显示依旧勺状软骨脱位,声门关闭不全,医生说让回家养,一般3个月左右就能长好,就这么拖着。但是自出院后,在喉部的医疗花费要我们自己拿..我想去做个医疗鉴定,但听说医疗官司很难打赢.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您看我应该怎么处理解决这个问题呢?
您的回答:你有三种打法,一是做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做下来后打医疗责任事故官司,但该鉴定很难作出来,一旦做不出来,医院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二是做司法鉴定确认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打一般民事赔偿官司。三是合同违约之诉,起诉院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我还想问:谢谢您的帮助!按第三种方法,现在医院建议出院回家养病,我们是否办理出院手续,对以后是否有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