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二零零八年腊月二十五下午,甲方骑摩托车载乙方去当地乡镇玩。途中不幸发生车祸。甲乙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甲方头部缝了十几针、并有轻微脑震荡。 乙方腿部膝盖摔粉碎性骨折,头部有点淤血。(现已散去) 乙方让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乙方所有医药务工费共计两万一千元。 问:甲方应当承担多少?乙方又该承担多少?这件事不能完全让甲方承担吧!虽然是甲方载乙方出的车祸。可甲方和乙方并没有商业经济协议。甲方载乙方是经乙方同意了的。 这两万一千元乙方应该承担多少?

交通事故
2009-03-31 16:58: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