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摩托车搭乘乘客在公路转弯时与另外一辆摩托车对撞,对方转弯过大,我父亲来不及刹车对撞在对方车上,导致乘客大脚拇趾受伤并前段脚趾损失致残。现在的强制保险好像说只赔第三方,也就是赔偿对方车辆。我父亲的不赔偿。交警判决说父亲占主要责任。如果我对交警的判决不服,可否到法院上诉?控告交警大队?程序怎么走?而且伤者是拿别人的身份证去登记的,交警因为私人关系也没调查,我可否上诉交警徇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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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个人认为责任比例更改的可能性不大。现实一点的是如何减少自己的损失。
如果你认为交警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公安局投诉,到检察院控告。
你可以委托律师参与事故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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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可以直接与律师协商确定,事故责任一般不是复议而是复核,而且时效只有三天,如果已过时效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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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事故认定不服,可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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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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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