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质检局2008年5-6月份下发罚款通知6000元,我店不服,交材料去质检局,之后一直没有回复。今年3月份在未告知需缴纳滞纳金及其比例、期限的情况下,收取3倍于罚款的滞纳金,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合理么? 这些滞纳金必须交么?

行政纠纷
2009-03-31 09:54: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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